案情回放: 某地产公司,因战略性调整以及减少成本角度出发,拟对公司个别部门进行裁撤,需要大幅度裁员,韩某正好在裁员名单中。 大部分员工在拿到补偿金后签署了裁员协议。但韩某认为,公司裁员不合法,也没有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,不同意被裁掉,遂与公司协商要求违法解除赔偿,公司拒绝。 韩某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,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若干。 一、员工不同意裁员的法律效力分析 1、合法裁员情形 (1)经济性裁员。当企业符合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(如破产重整、经营严重困难等),且履行法定程序(提前30日说明情况、听取意见、向劳动部门报告)时,即使员工不同意也可强制裁员,但需支付经济补偿(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)。 (2)员工过错性解除。若员工存在严重违纪、失职等法定过错,公司可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补偿。
(3)协商解除。当公司与员工就裁员一事达成一致意见,那么公司可在支付员工补偿金(N个月工资)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。 2、违法裁员情形 若公司未满足法定条件或程序(如未提前通知、未向工会说明),员工不同意裁员时,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双倍赔偿(2N)。 二、补偿金计算标准 1、经济补偿金(N) 按工作年限计算: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,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,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。 月工资标准: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,若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,按3倍封顶且最高12年。 2、赔偿金(2N) 仅适用于违法解除情形,计算基数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。 特殊情形:代通知金(+1)仅适用于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条情形(如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)且未提前30日通知时。 三、员工维权建议 1、确认裁员合法性
核查公司是否提供书面裁员方案及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文件。 若程序缺失(如未提前30日通知),可主张违法解除。 2、争议解决途径 优先与公司协商补偿方案,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(时效1年)。 需准备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、考勤记录等证据。 四、特殊保护群体 孕期女职工、职业病观察期员工等不得强制裁员。 五、优先留用规则 裁员时需优先留用长期合同、无固定期限合同及家庭负担重的员工,否则在裁员不合法的情况下需支付双倍补偿。 六、案件小结 本案中,因公司系战略性调整,并未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“经营困难或破产重组”等情形,且公司也没有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,事实及程序均违法,遂仲裁委裁定公司支付韩某违法解除赔偿金若干。 公司不服,起诉至法院,经一审、二审程序,双方于二审达成和解。案件圆满结束,法院及时定纷止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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