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时事舆论] 青岛法官:行人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!

清风  于 2025-05-10 09:19:58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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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天!万万没有想到

比南京王浩法官扶不扶更狠的法官出现了,即便走路被别人撞了,还要巨额赔付别人!

青岛一普法栏目播出一期节目,让人目瞪口呆,路人正常行走的时候,前面老人正打着电话,突然后转和行人相撞,老人倒了骨折,鉴定10级伤残,老人家属将行人告上法庭,索赔18万元伤残费医疗费,后来经过法院调解,行人最终赔偿7万元圆满结案!

在本案中,韩法官认为行人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,所以要赔偿老人!

此节目一经播出,引起网友的热议!

有网友说,行人正常走路,老人因为打电话突然转身,属于逆行,逆行应该是全责,过错是老人,而不是路人!

也有网友说,以前老人倒了不敢扶,现在看到老人都得远离了,如果不保持安全距离,有事可能赔的倾家荡产!

还有网友说,安全距离多少为准,景区旅游都是人挤人,如果一个人倒下,是不是周围所有人都有责任呢[捂脸]?

更有网友说,法律哪条规定有固定行人之间有安全距离,安全距离是多少为标准,这位韩法官可以给我们讲讲吗?

这事你怎么看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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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5-05-10 09:48:25
沙发

你突然转身把后面行人撞了,你不向后面行人道歉,反而起诉还获得7万元的赔偿。天理何在?社会风气好坏、道德水平高低,很大程度上以赖于法律法规的审判结果,一个好的审判结果会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和道德水平的提高,反之,向相反方向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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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5-05-10 09:54:36
板凳

青岛女子转身与男子相撞摔骨折获赔7万元,

网友又挖出几个真相:

一、被撞女子年近60岁,女子边过马路边打电话,突然转身才与身后男子相撞,女子被撞后当场倒地,经鉴定女子骨折,十级伤残。

二、女子要求男子赔偿护理费、医疗费等共计188000多元,但要不是女子突然一个转身往回走,男子也不可能会撞到她,为什么要判男子赔偿?

三、男子因为存在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的过错,调解后男子由赔偿188000变成7万元,双方就赔偿金额已达成一致。

现有几个疑问:

1、女子在没有突发情况下突然转身,男子也没有预料到女子会突然转身,女子被撞倒,按理来说女子也该负责任,为什么到最后就变成了男子赔偿7万元?

2、这事不应该双方都有责任吗?难道就因为女子是一个60岁老太?要尊老爱幼?所以才这么判?

3、活了这么多年,还是头一次听说,走路还要与人保持安全距离,大家觉得走路要和人保持安全距离合理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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